
姚金茹是館陶縣王橋鄉姚齊固村的人民調解員。多年來,他愛崗敬業,經他調解的家庭、鄰里、婚姻等各類民事糾紛達50余起,其中,調解矛盾糾紛20余起,群眾親切地稱贊他為當今雷鋒、似古包公。
姚金茹常說:“做好一名調解員,首先要以德服人,做事先做人,只有這樣,老百姓才會認可你。”他是這樣說的,也是這樣做的。有一次,姚金茹到鄉里辦公事,發現兩個人正在吵架,便上前勸解。剛把電動車放好,突然,他看到一位老人吃力地蹬著三輪車從坑洼不平的土路經過,他馬上幫助老人把三輪車推了過去。當他轉過身準備去勸架時,發現雙方停止了爭吵。姚金茹覺得奇怪,一問,吵架的兩個人臉一下子紅了說道:“看到你幫助素不相識的老大爺,俺們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兒吵架,真是不值得。”
姚齊固村姚振堂和姚付旺兩親兄弟為宅基地鬧起了糾紛,親友多次勸說未果。原來,姚氏兄弟在父輩的宅基地上各建了一處住房,房前都有一塊空地,后姚振堂在靠近姚付旺的空地處砌伙房一間,占了姚付旺1米寬的宅基地,這對親兄弟的“口水戰”由此拉開。姚金茹了解情況后,馬上召集當事雙方及村干部一起到爭執地,了解糾紛的來龍去脈。然后,他把兩兄弟叫到一起,曉之以理,動之以情,講親兄弟也要明算賬,這樣“占地”不合乎法理,有違道義。經過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,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,兩兄弟冰釋前嫌,重拾親情。
姚金茹說,要把一起矛盾糾紛處理妥當,既要以理服人,又要以法服人。在調解工作中,他始終堅持“法為上、和為貴、調為先、讓為賢”工作原則。經過多年探索,他逐漸形成了比較獨特的調解工作方法,千方百計收集證據,充分了解矛盾糾紛緣由,然后對照法律法規條文分清各方責任,通過拉家常方式,讓當事人消氣,然后進入正式調解。
自姚金茹擔任人民調解員以來,姚齊固村10多年沒有出現一例到縣及以上部門上訪事件。(邯鄲日報 孫秀群)